第三章(6 / 8) 宋末商贾
村中人们的生活不错,那只是相对于其他地方而言。仅是一日两餐都有吃的,农忙时甚至还可以改成三餐,中午吃上一碗半碗的米饭而已。
所谓有吃的,也不过是用糙米煮的,加进了大量芋头瓜菜的粥。至于干饭,那是将糙米放入锅里煮至半熟,将半熟的米粒捞起来,拌了一半以上的干萝卜丝或是其他晒干的瓜菜果丝,再放到木饭甑里蒸熟。余下的饭汤留下少量米粒,再加入瓜菜煮成稀粥。
这横坑村耕地有三百多亩水田,全村却只养了两头老得已经拉不动犁的黄牛,种田的人对耕牛又十分爱惜,何况在多年来的饲养下,人与牛又产生了感情,所以等闲不肯再让老牛下田,故而纯靠人力的耕作十分辛苦。
纯朴的村民们除了下田耕种,上山打猎、采药外,别无其他的收入。生活也还是保持着老祖宗传下来的“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”的生活习惯。
沈念宗的小儿子叫沈南松,今年已经十岁了,是个聪明机灵的小男孩。
今天一早起来,就想去看昨天夜里来自己家借住的林大哥。但姐姐叫他不要太早去吵醒别人,他只好在院子里无聊地呆着。
昨天他就一直想看清楚这个林大哥,怎么就会有那么大的能耐,竟然一个人就能打死千多斤重的大棕熊。这令小小年纪的他佩服极了,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好汉,是大英雄呢。村里的这些人么,哼!除了会讲口之外,还能干出什么大事来,他不屑地撇撇嘴。
但是在昨晚那朦胧的油灯光下,就是走近了也看不大清楚,何况他根本挤不到和林大哥面对面。他只能走到林大哥的身后,伸手摸了一下林大哥背着的铁棍。同时这林大哥身上散发出一般极重的汗臭味,呛得他直皱眉,连忙退了开去。
小南松等了好久都不见林大哥出来,忍不住悄悄走到那间房前,轻轻推开一条缝偷看,里面早没人了。
屋角摊着的稻草上铺了一张草席,草席上靠墙的一边,放着那根姐姐讲过,会冒烟喷火,还会发出极大声响,打死大棕熊的铁管子,以及包儿、袋儿等物品。
南松悄悄地走进去,想仔细地看一看那些究竟是什么东西,伸出的手还没碰到铁棍,母亲就在外面吼他了。
他连忙高声答应着出去,一路小跑来到饭厅。
父亲吩咐:“去那间屋,叫昨夜睡在那屋的客人来吃饭。”
南松应声跑出厅,心想:“他不在屋内,会去哪儿呢?会不会到溪边去了?先去溪边看看。”
跑出院门,果然看到一个人站在桥边,穿着一身肮脏的古怪衣服。
他走到那人背后,对他叫道:“喂,这位林大哥,我爹爹叫你回去吃饭。”
林强云听到声音回过头来,笑容满面地看着他,也没有说话。
他红着脸用手比划着吃饭的样子,有些结巴地又说一遍:“我爹爹叫你回去吃饭。”心里直骂自己:真是没用,连句话也结结巴巴地说不好。
林强云笑了起来,一面跟着他走,一面问道:“小弟弟,你叫什么名字,今年多大了?”
沈南松觉得很没面子,拼命压下害羞的心情,极力装出副大人的模样,挺起胸膛说:“不要叫我小弟弟,我叫沈南松,已经十岁了。爹爹说,从今年开始我就要下田帮着做田事了呢。”
林强云奇怪地问道:“你才十岁就要你下田做田事?那你不用上学读书么?”
这话才一出口,林强云暗骂自己是个笨蛋,既然已经不是很肯定的知道了这是宋朝,这时候哪里有什么学校,这不是没话找话说吗。
沈南松说过几句话后逐渐流利起来,奇怪地问道:“什么上学读书?”
虽然知道自己错了,而且还错得厉害,但还是耐心地向小男孩解释:“就是看书认字,学语文、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