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被亲爹坑死的小可怜儿(3)(4 / 6)
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,如虐待、遗弃、杀害、强奸等,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。
最好的情况,是渣爹把遗弃罪坐实了。以后长宁也不必承担抚养义务,大家彻底分开。
次一点,就是渣爹被强制执行抚养费。但是双方一起生活肯定是不可能的,长宁把户口迁到奶奶家,居住也在奶奶家。
子女和父母battle,没有什么优势可言。孝道对子女,就是一层天然压制。
她现在还是个未成年人,独立户口是不可能的,需要个监护人。而且,她名下也没有房产,必须得有人接收她的户口才行。
好在长宁的保底期待只是把户口迁出来。她现在和渣爹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呢。要是不把户口迁出来,以后做任何事情都不方便。
渣爹根本没把警察的话当回事,也没把单位同事的指指点点当回事。他的厚脸皮从年轻的时候就已经修炼到家了。
而且,在他看来,谁还没点龌龊呢,你说我,我就去挖你的黑料,大家互相骂呗,谁怕谁?
第二天中午,长宁来到派出所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。小警察看到她,一脸同情,大概是没见过渣爹这样的西洋景儿。
长宁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