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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地,鲜血沿着她的手腕蜿蜒而下。
众人大惊失色,纷纷问道:“陆小姐你没事吧?”
陆薇薇眉头皱了一下,不动声色地抽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血迹:“没什么事,我先走了,你们继续玩。”
我还是头一次见她如此失态。
陆薇薇走后,有同学阴阳怪气地讽刺我:“真是见钱眼开,为了五千万就把自己卖了?你知不知道陆家可比这顾家有钱多了,陆小姐随随便便一辆限量版豪车都价值几千万了。”
我当然知道。
可那又怎样?
陆薇薇又不会嫁给我。
我追了她七年,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,但她从来看不到我的存在,冷漠疏离,拒之千里。
我天真地以为终有一天我会捂热她的心,可三个月前,却突然传来了她要订婚的消息。
我失魂落魄地跑去找她求证,却无意间听到她跟朋友戏谑:“沈昭不过是个舔狗,我怎么可能喜欢他。”
那一刻,我执着多年的信念瞬间崩塌,以摧枯拉朽之势坍圮成一堆废墟。
我终于决定放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