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定罪(4 / 7)
人?”
“不,正当防卫。”
“正当防卫?本朝律法中并未记载这一条。”
“王广进最初的目的是保护其妹王婉莹,凶器是王地主率先拿起的,用凶器杀人的意图也是王地主先产生的,王广进在自身安全受到极度的威胁之下,激发了潜力,这才能躲过那剪刀。“
“是以王广进的真实意图也并非是杀了王地主,而是保护自己,这便是正当防卫。”
许主簿听了沈筝的话,暗自思索。
正当防卫,不无道理。
“大人,属下理解您的意思,可……本朝律法并未有正当防卫这一条。”
许主簿也纠结,他觉得他家大人说得挺对,可他研习律法多年,法便是天理。
沈筝虽明白时代的局限,可此时也有些许无奈。
同安县也不是她的一言堂,为官,便要遵循律法。
若按正当防卫定罪,她的县令也做到头了。
她无奈之下,只能向律法妥协:“便按过失杀人定罪吧。”
依大周律法,过失杀人,也就是非凶手本意下失手伤人性命,杖四十。
杖刑虽用的是普通的粗木板,可挨打的部位是脊背而并非臀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