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中汉军军制详解(1 / 9)

汉代一般实行二五军制,一个单位下辖两个或五个下级单位。

军中最小的单位为伍,置伍长;两个伍为一什,置什长;

五个什为一队,置队率(或都伯)。两队为一屯,指屯长。从屯长起就算是建制军官,有明确的秩奉,一般秩二百石。

屯的上一级是曲,一曲辖两个到五个屯不等,具体视部队编制和作战情况而定。

曲的长官称军侯,秩奉六百石,已经相当于一个中级县的县官。

曲的上一级是部,辖二到五个曲,部的长官称军司马。受更上一级直辖的也称别部司马。

秩奉比千石(就是千石不到),大致相当于团长级别。标准指挥千人左右,实际上可以指挥两到三千人。

军司马的部,是一般军队的基本战术组成单位。再上一级,有都尉、校尉、中郎将等长官。

校尉,是汉代领军作战的常置军官,秩奉两千石,于郡太守和九卿相当,是朝廷的中高级军官。可指挥兵力数千到上万不等。

不设校尉的,如边郡属国都尉,专职都尉等,都尉下辖军司马的部。

有时候校尉的职务由同级别的中郎将代替,比如黄巾起义中,朝廷派出去**的北中郎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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