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在看本文之前(2 / 3)

-分割线,没想到作品相关也要一千字才能发------------

下面的文字,不需要看,真的不需要看,看了你只会骂我。

因为下面全是水字,只求小编别看到,快点给我过。

其实我也后悔以第一人称写这篇文章,前面叙述部分还好,后面缺失很多剧情精彩的地方,因为视角问题,无法具现,只能靠旁白和相办法找事件主人去写一些后续的聊天。

我也很郁闷,如果你正在写书或者正想写书,但凡不是写灵异类的,一定要记住不要写第一人称,真的很无奈,写着写着总想跑视角,我这急脾气惹得我想咬手机。

那天在群里聊天,聊到我写第一人称,一个个配服的不行。

给你们复制一点,凑点字数。

不然这一千多字我也不知道写什么。

------以下为别人的发言-----

不是不喜欢,是压根没有好的......

番茄的寸芒,写到第二篇自己也受不了了,改了第三人称

第一视角不是灵异的......张小花的史上第一混乱不错

除非你超神入化的笔法给读者带来无与伦比的第一视角代入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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