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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收起恶毒的嘴脸,嘲讽道:“我还不稀罕这破戒指了,一个穷逼连求婚戒指都要买便宜货吧!”
我冷冷的瞥她一眼,大步转身离开。
我没有说的是,那枚戒指不是便宜货,而是我找设计师花重金设计来的,比她那男闺蜜送她的所有奢侈品都贵。
林希溪一直认为我是朝九晚五的打工人,其实半年前我就收到了老家的拆迁款,早就摇身一变成为暴发户了。
我拿着一部分的拆迁款购入了一家公司,公司收益一路飙升,现在的我已经实现阶级跨越。
我并没有刻意瞒着林希溪,只不过她一直沉溺于男闺蜜送的奢侈品中。
而是我实用主义者,送她的礼物虽然也是品牌,但终是不及那些奢侈品耀眼。
早在筹备求婚时,我便决定如果林希溪答应求婚,我就把自己的财产交到她手上,日后我们好好的过日子。
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。
也幸亏发现的早,如果把自己的全副身家搭进了那对狗男女身上,那才是最悲催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