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8 / 10)
随即,秦阳又派人通知地盘上的商户,从今天起在自家商牌上插上自己字头的小旗,以后由金权社收取规费保护费,其余人敢收,就派人来找金权社。
商户们对于是谁来收规费并不感兴趣,自做生意起,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,而且社团争斗,一般也不会殃及他们,这是潜规则,商户就是财富,没人会断自己的财路。
经过统计,秦阳如今所占地盘总计有二百一十三家商铺,每月缴纳规费五百到一千五不等,一个月大约能收二十万港币左右的规费,别小看这二十万港币,现在可是八十年代初,普通打工人的薪水每月也就一千多,秦阳原身之所以加入洪星,还不是因为洪星给的工资高,人都是现实生物,谁给的多自然就给谁办事。
当然,社团收取规费只是盈利的一种,也是最差的一种,社团最大的盈利点还是那些灰色产业,比如走私、马栏、赌场等。
秦阳如今要做的就是租门面,开店!
下午,高顺直接请来了十几家有门市未租的房主。
经过“友好”商谈,秦阳成功租下或买下了这些商铺,租的最少十年,所有钱一次付清,并请律师签了合同。
秦阳对这些商铺的安排也是随这个时代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