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6章 協議生效(2 / 6)
,如果按照單個公司來負責整個宣發流程的話,其實是有些少的。
怎麼說也要擡到12%左右,才能服衆。
可這次林高選擇的是兩家傳媒公司。
每家公司負責的都是一半。
工作量不要少太多。
於是乎,這8%的利潤,平均算一下,還算是可以。
畢竟少幹活了。
那不得少拿點錢?
這也是光線和完達兩家,經過預估、測評這次林高自導自演的《功夫之王》最終票房後,才主動找上門來。
也是覺得這次票房總不會差到哪裏去,這才同意兩家可以進行合作。
畢竟有程龍大哥和李聯傑大哥兜底。
就算再差。
能夠差到哪裏去?
不說別的,這個豪華主演團隊的粉絲,都能把票房擡回來一部分!
所以。
不論是一家獨佔宣發,還是兩家合作,還是都能夠賺錢的。
對於宣發公司來說,一般與電影合作,除非那種名不經傳的小電影,基本上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。
什麼?
你問林高這次會不會票房大爆?
林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