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三年之约(4 / 5)

最鼎盛的时候据说手下有八大金刚、四五百小弟,道上的人都尊称他为“洪叔”。

最近几年他开始由黑转白,利用当“大哥”时聚敛的不义之财,收购了一家煤矿、一家锑矿,又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开了一家四星级的豪华酒店,取名为“奥尼尔国际大酒店”,目前这个酒店由他的大女儿柳飞燕经营。

陆涛也听到过很多关于柳洪的传言,说他不仅有亿万家财,还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,大女儿就是奥尼尔国家大酒店的总经理柳飞燕,据说是县委书记罗秋林的“干女儿”,实际上就是罗秋林的相好。

正因为有一个给县委书记当相好的女儿,所以柳洪这几年在白道上顺风顺水,生意越做越大,跟县里各个部门的领导交往也越来越多,气焰也越来越嚣张,等闲的局长乡长之类的科级干部,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。

只有对国土局、公安局、税务局等权力部门的负责人,他才稍稍客气一点。

但也只是对领导客气,像陆涛这样的小科员,平时他根本不会理睬。

前不久,有人向县地税局稽查局举报,说奥尼尔国际大酒店存在严重的偷税行为,举报者还提供了一部分该酒店的营业流水记录,证明其举报的真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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